关于做好2019年县本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法规2020-02-21          211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政〔2018〕405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电商应用主体、集聚区发展、电商发展优势、电子商务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人才培训六大类项目专项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所有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1.2019年1月1日以来符合《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政〔2018〕405号)文件精神的项目。

2.依法在德化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注册地、开户行(结算地)均在德化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

3.单位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能按规定向工信商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4.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涉黑涉恶的,不予支持。

(二)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德化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1);

3.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2);

4.项目申请报告(内容需包括企业简介、项目情况、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申报单位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所有涉及网上销售额数值认定的,申报单位均需要到工信商务局电商办现场打开后台数据平台,供工信商务局电商办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确认并拍照存证,照片作为申报证明材料依据之一。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材料请用A4纸简装成册,加盖公司印章及边缝骑缝章。申报材料一式3份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上报县工信商务局电商办,逾期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企业自行发送至jmj@dehua.gov.cn,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请。   

(二)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的行为,县工信商务局和县财政局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2年内申请资金资格外,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政〔2018〕405号),《2019年德化县本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德化网(www.dehua.net)、德化县电子商务协会网(www.dheca.cn)自行下载查阅。

 

联系人: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罗良鹏  

联系方式:23522778  13600715393

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1日


2019年德化县本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

 

一、扩大电商应用新主体

1.网络零售品牌项目申报材料:

2019年网络零售品牌情况表(附件3);

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免税)证明(原件);

ƒ企业网上销售额证明文件(生意参谋、数据罗盘、支付宝等截图);

④品牌在第三方平台品类排名证明材料。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项目申报材料:

①各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②企业网上销售额证明文件(生意参谋、数据罗盘、支付宝等截图);

③入驻园区提供企业入驻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

二、促进电商园区新聚集

3.电商园区入驻企业项目申报材料:

①企业网上销售额证明文件(生意参谋、数据罗盘、支付宝等截图);

②电商聚集区出具入驻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

4.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项目申报材料:

①《2019年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情况表》(附件4);

②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含电商服务业)名单及2019年度网上销售额汇总证明文件(生意参谋、数据罗盘等后台交易数据截图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年交易额证明文件);

ƒ入驻企业租赁合同复印件;

④园区规划设计图,房产证复印件;

⑤园区向业主租赁合同复印件;

⑥园区上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⑦园区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三、提升电商发展新优势

5.打造德化区域品牌项目

申报条件:

①经授权在包装上使用“德化陶瓷”、“德化瓷雕”等德化区域品牌的企业,每年使用数量超10万件;

②我县电商协会会员企业抱团参加省内外或第三方平台专业性展会。

申报材料:

①印制地理标志商标发票或下单回单、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送由县工商联审核后提交县工信商务局;

②相关证明材料(展会有关文件资料,参展情况及参展费用票据),由组织展会部门审核后提交县工信商务局。

6.入仓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项目

申报条件:2019年电子商务企业入仓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入仓额超500万元、1000万元。

申报材料:

①企业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网上销售额证明文件(生意参谋、数据罗盘等后台交易数据截图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年交易额证明文件);

②企业入仓相关证明材料。

四、发展电商物流新天地

7.电子商务物流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①设备购置发票证明;

②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8.电商企业使用ERP仓储管理软件项目申报材料:

①设备购置发票证明;

②合同复印件;

③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开拓跨境电商新蓝海

9.跨境电子商务阿里巴巴“出口通”项目申报材料:

企业网上销售额证明文件(数据管家等截图);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使用阿里巴巴“出口通”服务的证明材料。

10.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费用补助

申报条件:

①2019年支付EMS,邮政小包等国际物流费用达到3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②国际物流费用仅限于企业本身电商业务,不能用于提供第三方服务。

申报材料:

《2019年德化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国际物流费用情况表》(附件5)。

11.纳入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统计项目

提供纳入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平台统计证明。

12.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申报材料:

《2019年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表》(附件6)。

六、建设电商人才新高地

申报材料:

①培训机构营业执照;

②培训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③培训开展情况证明材料及成效体现、签到表等;

④相关财务票据费用证明材料(讲师授课费、交通、食宿费用票据及支付凭证等);

⑤电商企业参加经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电商培训班培训费用票据。

附件(点击下载):

1、2019年度德化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doc

2、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doc

3、2019年网络零售品牌情况表.doc

4、2019年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情况表.doc

5、2019年德化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国际物流费用情况表.doc

6、2019年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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